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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八项便利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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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15:24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八项便利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二、全面实行电子化《山东省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具有电子签章验证的电子报到证。

  三、将3-6月和9-12月作为高校毕业生集中招聘服务季,轮动举办线上和线下的“就选山东”校园集中招聘活动。

  四、开放提供职业能力测评等线上服务功能,在疫情防控要求下,创造条件支持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加或开展求职招聘活动。

  五、实行非师范类山东省级优秀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网上查验,自2021届起,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查询。

  六、开通“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信息查询反馈功能,对学生反馈的就业状况存疑信息及时处理纠正。

  七、将离校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集中推送到学生户籍地或求职意向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实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不断线”。

  八、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优质招聘单位“红名单”和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单位“黑名单”,向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或警示提醒。

  各市、各高等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引导,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26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八项便利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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